Channel-Water Molecular Pattern and 1H,23 Na NMR Spectra Representation in Synthetic Red Beryl
-
摘要: 以水热法合成贫碱型红色绿柱石和天然富碱、贫碱型绿柱石为研究对象, 采用 VU,IR,NMR测试方法, 重点对绿柱石中通道水分子的构型及与钠离子的耦合关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 贫碱型水热法合成红色绿柱石中 Ⅰ型和 Ⅱ型通道水分子并存, 但以Ⅰ 型通道水分子的丰度明显占优。合成红色绿柱石的 1H NMR谱属典型的两自旋系, 分属两个独立的共振信号。中心共振谱峰 (δ=1.7× 1 0 -6)与 Be—OH—Al有关, 为 Ⅰ型通道水分子的表征。伴生共振谱峰 (δ=4.9× 1 0 -6)与 H—O…Na有关, 代表 Ⅱ型通道水分子。23 Na NMR谱中心线的化学位移随通道中 Na离子浓度的增大而发生有规律的变化, 表现为23 Na的共振谱峰自高场区向低场区偏移, 分裂强度增大, 裂距和半峰宽减小。同时, 1H NMR的峰形自双自旋系向单自旋系转化。证实合成红色绿柱石中通道水分子与碱金属离子之间存在明显的耦合关系。
-
关键词:
- 1H和23Na NMR谱 /
- 通道水分子 /
- 合成红色绿柱石
Abstract: The VU, IR and NMR testing methods are employed in this paper to investigate the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annel water molecular pattern and the Na+ in the channels of beryls including the hydrothermal synthetic alkaline poor red beryl and the natural alkaline-rich or alkaline-poor beryl. The results show that type I and type II channel-water molecules coexist in alkaline-poor synthetic red beryl though the abundance of type I channel-water molecule is distinctively dominant. 1H NMR spectra, classified as the two typical spin systems, belong to two independent resonant signals respectively. The central NMR spectral peak (δ =1.7×10 -6) is related to Be-OH-Al, characteristic of type I channel water molecules. The associated NMR spectral peak (δ = 4.9×10 -6) is related to H-O...Na, characteristic of type II channel-water molecules. The chemical displacement of the central NMR spectral line of 23 Na shows a regular change with the increase in Na ion concentration in channels, characterized by the deviation of the 23 Na NMR spectral peak from the high magnetic field to the low magnetic field, the increase in split intensity and the decrease in split distance and semi peak width.At the same time, 1 H NMR peak shape is transformed from the bi-spin system into the mono-spin system, indicating a conspicuous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annel-water molecules and alkaline metal ions of the synthetic red beryl.-
Keywords:
- 1H and 23Na NMR spectra /
- channel-water molecule /
- synthetic red beryl
-
玉雕是我国最古老的雕刻技术之一,它承载着中国悠久的历史文明,并赋予了玉石产品丰富的精神内涵,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自然界的天然玉石材料经雕琢成精美的工艺品,才能称之为玉雕。“玉不琢,不成器”表明了即使是美玉,也唯有经过雕琢方能成为有用之器;“和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之宝。”“夫玉,天下之宝也,古人得美玉,使良工琢之,必去玷以成器。若玷不去,终非宝器,人不以为重矣。”皆说明了雕刻匠人的技艺之于玉雕成品的重要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2005年3月,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1]。据此,扬州玉雕、岫岩玉雕和阜新玛瑙雕于2006年成功入选第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2]中指出:“尽管生产工艺品的技术乃至烹调技艺都可以写下来,但是创造行为实际上是没有物质形式的。表演与创造行为是无形的,其技巧、技艺仅仅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同样的,在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玉雕作品是玉雕师们技艺的物质载体,他们所具备的独特艺术构思、高超表现手法等无形的精神元素是玉雕的灵魂。虽然玉雕这一非遗项目主要通过作品的形式呈现,但仍依赖传承人“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使得“人”始终是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玉雕项目的传承能否得以延续的决定性因素,是传承主体。
1. 中国玉雕的发展历程
玉雕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其发展核心旨在通过玉雕作品传承玉雕匠人的技艺、思想、观念及艺术表达等抽象的、非物质性的内容。根据社会与经济文化发展历程,笔者将我国玉雕的发展历程按时间脉络划分三个阶段。
1.1 新石器时代
根据考古界专家研究发现,在距今约9 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黑龙江小南山遗址发现了最早的透闪石玉器,河南贾湖遗址则发现了绿松石饰件,是为中国玉文化之滥觞[3];此外,考古专家在距今约8 000年的兴隆洼遗址发掘出第一对玉玦饰;在距今约7 000年的河姆渡遗址中出土了“璜、玦、管、珠、饼、丸、琀、坠”等小件玉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整体玉雕造型较为简单,以三角形纹、波浪纹等几何纹样为主,玉雕主要用于制作生产工具和装饰品。玉石文化的起源,是玉雕得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4]。
1.2 商周—明清时期
从商周时期到明清时期,玉雕工艺日益成熟,其艺术表达形式呈现日趋多样的发展阶段。自距今约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开始,玉器的雕刻工艺从早期的简单线条逐渐变得精致多样,除了用于佩戴装饰外,还被赋予了通灵天地的神器作用[5]。此外,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人文生态的转换,玉雕师在玉雕技艺、艺术表达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除了保留早期的代表造型外,玉器发展出反映当世观念特征的五大代表性品类(璧、琮、斧、钺、刀)以及玉制人物像、玉制动物像、玉制器用物品、玉制祭祀品等。到了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221年,玉器成为了皇家贵族独有的奢侈品,并被赋予了重要的政治礼教意义,这对中国古代政治、礼教、文化、信仰乃至审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时期,玉雕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愈加丰富,制作工艺逐渐成熟。例如,周代在继承前朝崇玉习俗的基础上,将玉器的使用与社会秩序及政权相结合,形成严格的用玉制度,如图 1,春秋战国时期,玉器上开始频繁出现一些切合当时时代礼教的纹饰[6],如图 2。
以秦朝为始(公元前221年),玉器在彰显阶级身份和地位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汉代之后,玉器的政治礼教意义逐渐被弱化,它不再是王公贵族的专属,开始出现于寻常百姓手中。唐宋后,随着西域丝绸之路的繁荣发展,雕刻技艺也得到空前发展(图 3和图 4)。随着东西文化的交流,雕刻匠人的艺术表达形式愈加丰富,中原地区的玉雕作品打破局限,出现了多样化艺术风格。明清时期,民间玉雕开始出现了南北玉雕派系之分。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派玉雕,其技艺精湛,作品庄重大气;以江南苏州、江淮扬州为代表的南派玉雕,其工艺细腻,造型典雅。
自新石器时代中后期至明清时期,玉雕在传承的过程中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玉雕工匠们通过世代相传的技艺和自身累积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玉雕技艺,使得玉雕作品更具有艺术性和收藏价值。
1.3 新中国成立以来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玉雕作品逐渐贴近现代化,制作技艺更为精细,工艺风格愈加突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科技与传统工艺相融合,如计算机构图、电动机械雕能够很大程度地帮助玉雕师不断地丰富玉雕技艺和艺术表达,从而进一步推动工艺的振兴和创新发展。与此同时,玉雕的创作题材也有了极大的突破。许多玉雕师从各行各业发掘创作素材,将当下新潮热门的人物IP融入到玉雕设计中,创作出能与当代年轻群体产生共鸣的“跨界”玉雕作品。
2. 中国玉雕非遗的特性与价值
2.1 玉雕非遗的特性
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7]中指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复杂,不同的非遗项目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和重要价值。玉雕作为非遗项目之一,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主要表现为:传承性、活态流变性、民族性和地域性。
2.1.1 传承性
传承性是指玉雕非遗具有被人类以群体或个体的方式一代接一代地继承或发展的性质。玉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是以有形的物质载体“玉”与特殊载体“人”共同实现的,要求玉雕工匠传承人将技艺与玉石结合并制作成凝聚工匠意识的玉雕作品。玉雕上的工匠观念、技艺水平是玉雕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玉雕非遗具有代代传承发展的特性。
2.1.2 活态流变性
王文章[7]提出,虽然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通过一定的物化形式得以呈现,但它主要是一种不断运动者的活态的存在,并主要依赖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活态流变性是它的主要特征。玉雕虽以“玉”作为物质载体,但其价值还需要通过手艺人的精湛技艺才能被呈现和传承,主要传播方式是通过一方有意识的的学习、另一方悉心传授;或者通过人群间自发的相互学习等得以流传和发展。这种玉雕技艺的传播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呈现出来,并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传承人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化发展”,在继承原有玉雕技艺的基础上不断演变出更精湛的工艺手法。玉雕非遗呈现出“活态流变”的性质。
2.1.3 民族性
民族性是指中国玉雕能体现特定民族的独特思维方式、审美意识和情感表达等因素,使其具有被本民族认同并为外民族人所喜爱的特点。中国玉雕的表达方式以写意为主,风格委婉含蓄、立意深刻;而国外玉雕则以直白写实为主,重视写实与光影的塑造。中国玉雕所具有的独特东方审美蕴含着浓厚的民族性。
2.1.4 地域性
我国玉雕是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中产生,而生态环境、文化习俗、生活水平等因素都会对玉雕的工艺技法、作品造型、艺术风格产生影响,使玉雕在不同区域有着各不相同的演化。例如,目前按地域将中国玉雕划分为了北派、南派、扬派和海派。北派玉雕具宫廷艺术风格,以人物、神佛、花卉为主要题材;南派玉雕受竹木牙雕和东南亚文化影响,在镂空雕、精雕上独树一帜;扬派玉雕的造型秀丽,以小件精雕为主,在山子雕和巨雕的创作上别具特色;海派玉雕则在刻画动植物的造型上生动传神。由此可见,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8],并且不同地域的玉雕风格各异。
2.2 玉雕非遗的重要价值
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审美、教育及经济资源,并相应地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培养审美意识、扩大教育范围、创造经济收益等多种功能,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审美价值、教育价值及经济价值等多方面价值[7]。
2.2.1 历史和文化价值
玉雕非遗的历史价值主要体现在:它以一种活态的方式将历史文化延续至今,是对历史文献古籍的重要补充。周代以所执玉饰象征君臣侯爵的等级高低;清代历朝皇帝无不以玉制国玺;帝王大臣的冠服带履等均离不开玉饰等,这些都是玉雕蕴含着重要的文化价值。在考古方面,当专家对历史遗迹、文物等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进行研究考察时,有时难以确定一些玉质类文物的制作和使用方法,以及文物所隐含的某些文化内涵。此时,可通过玉雕非遗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帮助他们解析一些历史文化信息。例如,古代玉雕工匠通常会使用一些传统工具对玉石材料进行加工和雕琢,其中水凳是一种重要的设备,主要用于“开玉”工序。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种以人力为驱动的传统工具随着机械设备的广泛应用逐渐被遗忘、消失。然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李博生在早年间曾亲自使用水凳进行玉石加工,凭借多年记忆和经验,成功复原水凳的结构与使用方法,从而间接地探索古代玉雕工艺的方法[9]。
2.2.2 艺术和审美价值
非遗名录中,玉雕作为传统美术非遗项目,归属于艺术的范畴。大量精美玉雕作品映射出当时的审美风尚,是各个时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它们能流传至今,说明其艺术审美和雕刻技艺得到了历史上不同时代人们的认可和赞许,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值得当代人去认识、欣赏和研究。未来,这些作品经过时间的沉淀和时代的发展,将持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并能够以自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吸引更多的传承人,从而推动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发展。
2.2.3 教育和经济价值
玉雕非遗的教育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教育机构可以通过挖掘玉雕非遗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审美等内容对个体和社会进行知识普及和教育;另一方面,通过在各类学校设置玉雕的相关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培养遗产传承人才,使教育成为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一条重要途径。在经济价值方面,自古民间便有“黄金有价玉无价,藏金不如藏玉”的说法。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10]中指出,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因此,在做好抢救与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经济资源,科学利用其经济价值,这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进步大有裨益。
3. 玉雕非遗的保护与发展现状
3.1 玉雕非遗的认定情况
自2006年至今,国务院共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15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传统美术类共计139项。而玉雕作为传统美术类别的非遗项目,至今共有10个玉雕项目成功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具体认定情况如表 1所示。
表 1 2006—2024年国家级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情况Table 1. Recognition status of national-leve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jects of jade carving from 2006 to 2024入选项目 公布时间(批次) 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项目类型 扬州玉雕 2006年(第一批) 高毅进、薛春梅、顾永骏、江春源 传统美术 岫岩玉雕 2006年(第一批) 王运岫 传统美术 阜新玛瑙雕 2006年(第一批) 李洪斌 传统美术 北京玉雕 2008年(第二批) 宋世义、李博生、柳朝国 传统美术 苏州玉雕 2008年(第二批) 杨曦 传统美术 镇平玉雕 2008年(第二批) 仵海洲 传统美术 广州玉雕 2008年(第二批) 高兆华 传统美术 阳美翡翠玉雕 2008年(第二批) 洪荣辉 传统美术 海派玉雕 2011年(第三批) 崔磊、翟念卫、洪新华、袁耀 传统美术 腾冲玉雕 2021年(第五批) - 传统美术 数据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根据表 1,不同玉雕项目共有四次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其中,扬州玉雕、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玉雕、苏州玉雕、镇平玉雕、广州玉雕、阳美翡翠玉雕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派玉雕于2011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腾冲玉雕于2021年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
3.2 玉雕的传承机制
3.2.1 家族传承
在传统农耕社会,生活用品、劳作工具、吃穿住用等都依靠手工制作。掌握了一门手工艺,也就获得了谋生的门路,可以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甚至可以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因此,很多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一直被作为家族的重要财富,在家族内代际相传[12]。玉雕技艺也延用此种方式进行传承。如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青年玉(石)雕艺术家、中华玉雕艺术大师顾铭就是子承父业,其父亲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扬州玉雕代表性传承人顾永骏。家族传承制有效地保证了技艺的延续性,但这种传承方式具有较强的排外性,风险较高,一旦下一代不愿意从事玉雕行业,也就意味着家族积累的的技艺将面临失传。
3.2.2 工厂及研究所传承
扬州等玉雕加工集散地,成为一个地区的产业进而发展成工厂或研究所,一大批技艺卓越的大师受聘担任师傅,通过招录的形式接受学员。受到环境、技艺特点、工厂管理等因素影响,工厂或研究所分为师徒传承和培训传承。师徒传承即通过师傅口授心传的方式将技艺传承给徒弟,这种传承方式师徒依附关系重、周期长、效率低且创新不足;培训传承对象主要是对玉雕感兴趣或即将从事该行业的相关学员,通过传授一些基础的玉雕技法以实现学员快速上手的目的,这种传承方式的学习时间短,技术水平较低。
3.2.3 现代学徒制传承
之前的专业院校传承是通过开展玉雕相关的专业课程,专业教师将玉雕知识传授给学生。这种传承方式下学生理论水平较高,但实践少,导致理论与实践脱离。现在,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玉雕技艺的传承方式是现代学徒制传承模式,有效规避了传统师徒模式和学校传承模式弊端[13],综合了校企双方的优势,并以校企双方协同育人为核心,采用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方式对学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进行“两手抓”,从而培养德技兼备的高素质玉雕人才。
3.3 玉雕非遗的保护政策
随着1997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拉开了我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序幕。我国自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积极践行《公约》中所倡导的精神,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政策与法律文件,国家先后颁布了《非遗保护法》《非遗法》《非遗保护条例》等,促进了我国非遗的保护与规范管理,推动了保护活动与可持续发展的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政策体系和实践模式。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非遗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14],这对玉雕非遗的传承及传承人保护有了具体可行的章程。各级文化部门开始陆续开展有关保护传承人的相关活动,建立传承档案,对传承人进行认定。
在保护非遗项目方面,中央财政自2006年至2023年,累计共投入资金105亿元人民币。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比10年前增加了1倍。同时,国家发改委安排了14.17亿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的建设项目[15]。在保护传承主体方面,文化部自2007年6月以来共认定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国家级玉雕非遗的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7名。自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一定的补助,至2016年补助标准已经提高到2万元人民币[15]。各省市级单位每年也会给予市级玉雕非遗代表传承人一定的补助金额。
政策的颁布落实不仅有助于玉雕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同时也促进了其产业化发展。以南阳镇平为例,早在西汉时期,南阳镇平石佛寺一带玉石雕刻的发展便初具规模,1995年镇平被命名为“中国玉雕之乡”,2008年镇平玉雕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发展至今,南阳已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玉雕生产基地,并逐渐形成了探、采、工、雕、贸、学、研的综合产业格局和发展优势[16]。2023年,南阳玉雕产值达200多亿元人民币,从业者人数占全国的70%,产品畅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南阳的重要支柱产业。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政策不仅能够推动玉雕产业化发展,改善当地人民生活,还能够吸引更多资金和人才,助力区域经济稳健发展。
4. 中国玉雕非遗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4.1 手艺人老龄化严重
一件优秀的玉雕作品,除了有品质上乘的玉石原料外,还要求玉雕师具备娴熟的雕琢技术和独到的审美理念。然而玉雕技艺的学习过程十分艰苦,一位合格的玉雕艺人苦练技艺至少要花费数十年时间才能有所造诣,其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积累沉淀。根据目前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玉雕代表传承人年龄信息表(表 2)来看,其中年龄在60岁及以下的代表传承人仅占总数23.5%,60岁以上的占比达76.4%,70岁以上占比达58.8%。由此可见,玉雕非遗传承人的老龄化现象较为严峻。
表 2 国家级玉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龄信息表Table 2. Age information of representative inheritors of national-leve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jects of jade carving国家级玉雕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人出生年份 传承人年龄 阜新玛瑙雕 李洪斌 1939年 85岁 北京玉雕 李博生 1941年 83岁 扬州玉雕 顾永骏 1942年 82岁 北京玉雕 宋世义 1942年 82岁 北京玉雕 柳朝国 1945年 79岁 扬州玉雕 江春源 1947年 77岁 广州玉雕 高兆华 1949年 75岁 海派玉雕 袁耀 1949年 75岁 岫岩玉雕 王运岫 1952年 72岁 阳美翡翠玉雕 洪荣辉 1955年 69岁 镇平玉雕 仵海洲 1958年 66岁 海派玉雕 洪新华 1959年 65岁 海派玉雕 翟念卫 1961年 63岁 扬州玉雕 高毅进 1964年 60岁 苏州玉雕 杨曦 1964年 60岁 扬州玉雕 薛春梅 1965年 59岁 海派玉雕 崔磊 1972年 52岁 数据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4.2 高水平传承人才不足
我国玉雕专业课程皆设立在中高职院校中,学员队伍的整体学历水平不高,仅几年的学习时间很难使他们在美学知识、技能技艺上获得更多的培训,导致基本功不扎实。而玉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整体年龄偏高,后继创新能力不足,极大束缚了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
4.3 传承及传播形式单一
无论是家庭传承、工厂及研究所传承、现代学徒传承制,其主旨仍是传统的师徒模式传承。一名合格的玉雕师至少需耗费10年以上的时间进行学习打磨,而许多学徒会因条件艰苦、收入低等问题放弃继续学习,依靠师徒关系维系传承的风险较大,不利于玉雕技艺的延续发展。玉雕非遗是通过作品传播的技艺和文化,但制作一件作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成本极高,还面临着部分传承人收入不高、技艺无人继承失传等问题。因此,通过玉雕作品传播范围十分有限,不利于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发展。
4.4 艺术作品同质化严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玉雕非遗的产业化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过度商业化也束缚了玉雕产业进一步发展,如抄袭风气盛行,导致产品同质化严重;商家为追求高额利润,胡乱炒作玉石价格,致使市场混乱。机雕是现代科技加持下衍生出新的加工方式,其加工效率高,但产出作品的整体艺术水平低,缺乏设计和审美意境。再加上,许多玉雕工匠开始依赖机雕创作,导致自身的技艺水平逐渐下降[17],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传统玉雕手艺人的利益和不利于技艺的传承与发展。
5. 中国玉雕非遗的发展建议
5.1 加强人才培养
5.1.1 人才引进
在人才引进方面,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人间国宝”非遗保护制度[18],由国家相关部门直接统一管理玉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并给予资深玉雕大师优待政策,如授予等级称号、保障其工作和生活环境等,资助其培养传承人。
5.1.2 高校培养
在高等院校设立玉雕相关专业,建立完整的玉雕非遗传承人培训体系。高校外聘资深玉雕大师为专业科任教师,重视对学生的艺术美学教育。高校加强与玉雕企业间的合作,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以“南阳玉雕”为例,南阳市为培养高质量的玉雕人才,建立了18所初级玉雕加工培训职业高中,1所工艺美术职业中专,每年培训各类人才达3 000余人[19]。
5.1.3 完善传承人的认定与考核机制
玉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是非遗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认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传承人可以推动玉雕非遗项目的良好发展。相关部门可进一步规范玉雕非遗传承人的认定、申报、评审和资助工作,设立相应的量化指标,完善玉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20];完善传承人的传承绩效考核标准,明确传承人开展相关传承与传播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组织专家定期对传承人的传承能力与资质进行考评,以确保传承人队伍的权威性[21]。
5.2 丰富传承的传播形式
5.2.1 玉雕非遗+文创
文化与创意是文创产品的核心词,而玉雕非遗中蕴含有丰富的文化价值。例如,广州玉雕传承人高嘉敏与广绣传承人吴颖露进行“跨界联动”,联合设计了“老妈子菜谱团扇”文创作品,不禁令人眼前一亮。结合当下热点IP文化,玉雕工匠打造新潮产品,可在推动玉雕非遗技艺传承的同时实现玉雕产业化的高质量发展。
5.2.2 玉雕非遗+旅游
2023年2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22]就如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为“非遗+旅游”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形势下,笔者认为,可围绕“玉雕非遗+旅游”,在旅游景区打造玉雕非遗体验场景。以镇平玉雕为例,开发镇平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路线,打造沉浸式体验新场景,如建立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搭建玉雕DIY平台等,提高大众对玉雕的认知和兴趣。
5.2.3 玉雕非遗+互联网
随着全球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短视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笔者认为,在此背景下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搭建玉雕制作的虚拟仿真平台,为大众提供沉浸式体验,提高大众对玉雕的认知和兴趣;以“知识讲解+销售”的线上直播形式,将玉雕销售产品所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表达、审美品味等信息传达给观众。加大玉雕非遗在大众视野中的曝光度还可以通过有故事情节的短视频传播。2023年各大平台上爆火的短视频《逃出大英博物馆》的“中华缠枝纹薄胎玉壶”,而这盏小玉壶实际上是苏州玉雕代表性传承人俞挺的作品,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由此可见,玉雕非遗+短视频的结合能够促进玉雕非遗的广泛传播,让更多人认识、了解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
5.3 深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力度
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执行是推动中国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重要抓手。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可以对玉雕非遗项目和非遗保护基础工作的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相应的财政投入;建立传承人传承奖励机制,设立“带徒津贴”制度,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例如,扬州工艺系统实行了“师带徒津贴”政策,并给予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全额工资;鼓励各大高校设立玉雕相关专业,加强高质量人才培养,如完善校企合作保障制度,设立专项奖学金等。政府部门还可以充分发挥管理者作用,联合玉雕行业协会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鼓励社会人员参与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帮助他们形成系统的知识结构。针对玉雕商业化市场乱象,政府需要及时出手干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管控玉石原材料价格,严惩胡乱哄抬价格的不良商家等,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玉雕行业的健康发展。
6. 结语
中国玉雕非遗项目无论是在形而下的技术传承层面,还是形而上的美学传承层面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非遗的传承是活态的,整体性的,技艺传承不能一味的追求古雅,应与当代社会的审美趣味相结合,挖掘更为深刻的中式美学内蕴,才能开创属于新时代的独特文化内涵,吸引消费人群,从形而上的层面让非遗真正活起来。
玉雕非遗的传承与保护离不开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关注从业人员的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对于保护玉雕非遗的传承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现在面临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生育问题等多种社会问题,原有的代际传承方式出现断裂。在当下玉雕非遗传承上,关注传承人的收入问题,农村受教育人口增多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手工业者的收入无法适应城市消费需求也会导致传承困难。玉雕非遗的发展模式需要跟上市场需求和社会变化,改变传统的传承方式,在政策和宣传上加以引导,寻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发展模式,培育并开创市场。
-
[1] Wood D L,Nassau K.Infrared spectra of foreign molecules in beryl[J].The 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1967,47:2220—2228.
[2] Pulz G M,Barros L S.The chemical signature of emeralds from the Campos Verdes-Santa Terezinha Mining District,Goias,Brazil[J].The Journal of Gemmology,1998,26(4):252-261.
[3] Rink W,Gielisse P,Plendl H S.Coloration in electron-irradiated beryl[J].The Journal of Gemmology,1990,22(1):33—77.
[4] 张辉,刘丛强,马英军.伟晶岩绿柱石矿物学及其通道水同位素研究进展[J].矿物学报,1999,19(3):370—376. [5] 李湘祁,戴塔根,袁奎荣.红绿柱石的吸收光谱[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1999,30(3):1—3. [6] Goldman D S,Rossman G R,Parkin E D.Channel constituents of beryl[J].Physics and Chemistry of Mineral,1978,3∶225—235.
[7] Artioli G,Rinaldi R,Stahl K,et al.Structure refinements of beryl by single-crystal neutron and X-ray diffraction[J].American Mineralogist,1993,78:762-768.
[8] Charoy B,Donato P,Barres O,et al.Channel occupancy in alkali-poor beryl from Serra Branca(Goias,Brazil):Spectroscopic characterization[J].American Mineralogist,1996,81:395-403.
[9] Aurisicchio C,Fioravanti G,Frubessi O,et al.Reappraisal of the crystal chemistry of beryl[J].American Mineralogist,1988,73:826—837.
[10] 亓利剑,叶松,向长金.绿柱石通道中配合物的振动光谱和辐照裂解[J].地质科技情报,2001,20(3):59-64. [11] 吴瑾光,近代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及应用[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4.120—127. [12] 陈丰,林传易,张蕙芬,等.矿物物理学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231—241. [13] 胡皆汉.核磁共振波谱学[M].北京:烃加工出版社,1988.85—231. -
期刊类型引用(1)
1. 代中正,潘畅. 传统玉雕技艺与现代科技的融合研究. 玩具世界. 2025(02): 138-140 . 百度学术
其他类型引用(0)
计量
- 文章访问数: 9
- HTML全文浏览量: 0
- PDF下载量: 1
- 被引次数: 1